退換貨政策

退換貨說明:

  1. 依《消費者保護法》,消費者享有商品到貨7天鑑賞期(包含例假日)之權益,七日鑑賞期屬『考慮期』並非『試用期』,若商品如經拆封、使用、以致缺乏完整性即失去再販售價值時,恕無法退貨〔到貨日的計算以宅配簽收單為憑,7 天包含假日〕。
  2. 請注意鑑賞期不等同於試用期,收到商品時,請於三日內(包含假日) ,確認商品內容物是否完整,商品數量是否無誤。
  3. 請您於收到貨後 7 天鑑賞期內,發信至【客服信箱】或者【客服Line@】,輸入要求的基本退〔換貨資料『姓名/電話/地址/電子郵件/訂單編號/訂單商品/退〔換貨原因』,依申請次日起個工作天內〔工作天並不包含例假日及國定假日將與您確認退〔換〕貨事宜。寄〔收〕件完成後,請保留宅配物流單據,以利日後查詢。

-什麼情況無法退換貨-

①收到商品後超過七天恕不受理!
②退換貨商品有使用過的痕跡或有損壞,包裝非完整等非全新品狀態,恕無法受理退換貨。

③本品牌有實體寄售之店面提供試香服務,恕無法接受任何因香味之理由退換貨。

 

*麻煩可以接受並遵守上述規定者再下標,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消費糾紛*

 

退換商品請寄至:

*請使用全家店到店的方式寄回包裝好後至全家操作FamiPort機器,按下面三步驟:

1.點選服務寄件的店到店選項

2.進入第二頁面後選取‘’店到店寄件‘’

3.照螢幕上的指示操作後列印繳費單至櫃檯繳費寄件

*寄回的資料如下:

店名全家新晴店服務代號:50439

 

《購買訂單成立代表同意以上官網網站之規定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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